基本情况:长春市双阳区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,现有在职干部91人,内设人事教育科、办公室、监察室、征管科、政策法规科、计划征收科、税源管理一科、税源管理二科、税源管理三科、信息中心、稽查局及奢岭税务所、山河税务所、太平税务所共14个科(室)、所。负责双阳区中央税、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工作,具体包括:增值税、消费税、中央企业所得税、地方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企业所得税、中央级金融保险营业税、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、车辆购置税和出口退税的管理工作。目前,共负责全区4455户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,其中:国有企业135户、集体企业161户、股份合作企业9户、私营企业295户、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户、外商投资企业4户、其他性质企业70户、个体经营户3776户。 主要成果:建局以来,连年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税收任务。1999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标兵;2000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“三五”普法先进单位;2002年税收收入突破亿元大关,2003年再创新高,达到1.2亿元;连续4年在区内行风测评中获得第一名;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对双阳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单位;1999-2004年连续6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,局办税服务厅、山河税务所、奢岭税务所被评为市级达标窗口单位,奢岭税务所、稽查科被团市委授予“青年文明号”,山河税务所被评为长春市创建文明城市十杯赛最佳单位; 2003年,获得吉林省执政为民先进单位称号,办税服务厅被长春市委、市政府评为长春市文明窗口;2004年5月,区局党组被评为市直机关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;2003-2005年,在民主评议政风活动中获得全区第一名;2005年,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,区局的2个党小组被市局授予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称号。2006年初,受到区政府通令嘉奖,获得“财税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,2个科室获得“财税工作先进集体”;还获得“十五档案工作先进单位”荣誉;被长春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授予“经济普查先进集体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