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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稽查局:创建和谐的执法、服务氛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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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加强执法。一是认真搞好税收专项检查。充分发挥“一级稽查”的优势,集中人力和物力,选准突破口,落实高效率的原则,二是狠抓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。完善举报案件的受理、转办、移交一系列工作制度,在举报中心窗口要安排作风严谨、素质过硬的干部专门负责受理工作,做好保密工作,讲究工作方法,进一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,妥善处理各类举报事宜。不断探索新的案件查处工作方法。做到有案必查、有查必果、有果必报,严格履行时限要求。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,对疑难重大涉税案件要及时提请公安机关介入,做好案件的协调沟通,三是做好金税工程协查工作。充分发挥协查系统的作用,为案件查处服务,通过有效的协查捕捉案件线索,提高协查质量,特别是受托协查不能就票论票,过程要查清、环节要查全、问题要查透。

    促进服务。继续实行“阳光”稽查机制,推行稽查业务公开,公开廉政投诉电话,设立举报箱,发放“廉政监督卡”;建立“维权”服务机制。将每周五设立为“局长接待日”,在审理科设立政策服务咨询台,随时向纳税人答疑解惑;建立纳税服务跟踪问效机制,制定干部工作去向跟踪考核制度及工作时间午餐管理考核制度,定期深入企业走访,反馈稽查人员的廉政勤政情况,使纳税人深切感受到执法服务新理念带来的尊重和理解。

 
来源: 办公室    作者: 李鸿雁    时间: 2007年11月01日 09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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