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阳区国家税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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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区局:加强对非正常户税收征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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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朝阳区局在对非正常户的税收征管工作中,在以规范认定程序、严格执行政策、加强资料审核、强化管户巡查、跟踪监控到位、动员社会监督为六项重点的基础上,加强在税收征管软件V2.0中对非正常户的数据比对工作,加强在登记办理环节运用V2.0系统对纳税人进行有效的监控,尤其是对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、业主)以另一纳税人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。具体的征管措施是:


      非正常户的主管税收管理员对非其账簿、发票及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检查,对其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进行处理(有偷税嫌疑的移交稽查局处理),辅导其依法申报纳税,恢复开业状态或按规定进行废业清理。如非正常户拒不接受处理,非正常户和开业户均为个体工商户的,由非正常户主管科室所及税收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说清事由,责成开业纳税人的主管科室及税收管理员缴销或停供其发票,并协助将非正常户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、罚款依法对开业纳税人的财产采取相应措施(所有法律文书对应非正常户,财产执行时可执行开业纳税人的财产);非正常户为企业或非正常户为个体工商户而开业方为企业的,由非正常户主管科室及税收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说清事由,提请开业纳税人的主管科室进行从严管理。


      在对非常户的税收征管工作中,朝阳区局强调要注意非正常户与开业纳税人之间的连带关系,是否为同一企业更名,是否有将非正常户的库存商品转移到开业纳税人,发票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的监控。

 
来源: 办公室    作者: 薛健    时间: 2008年08月14日 09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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